因盲人身份“不符體檢要求”,考前一周被取消資格?已成功報名考研的安徽視障女生李冰心,在臨考前突然被取消資格。學校有無違反《殘疾人保障法》、是否有權在考前依據“體檢標準”拒考等問題,一時間引發輿論熱議。
據報道,李冰心在考研報名平臺上報名成功,并生成了考生號,事后卻被報考學校書面告知“不準予報考”,理由是“視力為一級殘疾,不符合醫學類專業的體檢及錄取要求”,其依據的是《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四章第十五條、第六十條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一級視力殘疾人士,參與社會受到一定限制是客觀事實,考取臨床醫學研究生更是一道不低的門檻。乍看之下,校方作出“不準予報考”決定,既是依照已有規定,也有基于現實條件的考量,似乎無可非議。但值得注意的是,校方書面告知所引用的《指導意見》中,有關一眼失明以上考生的“不宜報考”建議僅為“參考”,且該要求本身即違反了2008年出臺的《殘疾人保障法》、2012年出臺的《無障礙建設條例》等上位法,以及教育部下發的《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有關給予殘疾人平等參加考試的合理便利的規定,本應不予以執行。我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國家舉辦的各類升學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有盲人參加的,應當為盲人提供盲文試卷、電子試卷或者由專門的工作人員予以協助。亦即是說,我國法律明確了盲人的考試權,教育部門有為盲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條件的職責義務。而校方在考生報名成功后取消資格的做法,不僅容易讓人聯想到是有意排斥殘障人士,也不符合法定流程,涉嫌違反行政法規,同樣應受到撤銷。
揆諸現實,李冰心也并非完全無能力勝任醫學課業和工作,其曾克服身體障礙,先是考入北京聯合大學針灸推拿本科專業,后又以全省第四名考取執業醫師資格證并順利從醫。而伴隨現代科技的加持,有聲讀書、讀屏軟件、盲文轉換機、盲人打字機等,可以解決盲人的讀書和考試需求,校園中盲道、殘疾人通道等無障礙設施,也可為這些少數群體提供便利??梢?,只要愿意釋放善意、凝聚力量,支持并幫助殘疾人接受更高等次的教育,沒有多少困難是不可逾越的。就此事而言,有關部門應給予更多便利,幫助李冰心克服考試困難,而不是依據錯誤規定,豎起拒人于外的高墻。
日前,李冰心已向教育部發起行政復議,要求安徽教育廳盡快撤銷拒考決議,取消殘障人士的考學限制,保障其法定權利。希望案件可以繼續推動下去,讓教育部門重視背后殘障人士的考試權保障問題,也讓社會各界深思如何讓殘疾人接受更高層次的教育,進而更好融入社會、共享發展成果的命題。
文/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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