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聞網訊 珠江商報記者李文杰報道:1月17日,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和水利局官網發布通知,順德將實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繳存告知制度,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防范預售資金被挪用、侵占,確保預售資金及時足額繳存到指定監管賬戶。
《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預購人應當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預售人換領交款收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存現金或通過其他賬戶收存購房人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款等房價款)。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時,必須同時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繳存有關事項告知書》。該《告知書》一式兩份,購房人和開發企業各持一份?!陡嬷獣分械念A售資金監管賬戶須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收款賬戶,以及銷售現場公示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一致?!陡嬷獣酚射N售人員填寫完整后,交購房人核對無誤后簽字,并按指模確認。交款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告知購房人須按《告知書》中載明的監管賬戶直接繳存定金、首付款、分期款等購房款,并將POS機關聯至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為交款提供便利。
該《告知書》示范文本應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等信息一同對外張貼公示。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銷售中心沙盤處、財務收款處、公示欄張貼溫馨提示,提醒購房人注意核對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賬戶,并將購房款全部存入預售款監管賬戶。
各鎮(街道)城建和水利辦公室在進行商品房預售許可的現場檢查時,將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繳存告知制度情況的抽查巡查,重點檢查《告知書》是否按要求公示,是否按要求在現場張貼預售款監管賬戶等提示內容。
對于擅自挪用、侵占預售資金的行為,順德將依法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編輯:歐肖鈺)